法律问答

你好,我名下的农村有一所房子。 市里有贷款房。 被法院起诉后房屋会被执行吗?

2020-04-11 12:06: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拖欠工程款,可以收集证据,及时到工程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对工程款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实际工作量同评估出工程造价数额。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
    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需要什么申请资料?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申请人的贷款担保银行活期存折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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