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和子女的亲子关系可以解决,还是可以登记父亲和子女的亲子关系?

2020-04-10 22:1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孩子需要和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落户,不能单独立户,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小孩落户口需要什么?
    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
    如果你的小孩是超生的,可能手续会很麻烦,要等你交完所有的罚款后,携带罚款凭证和补办的所有手续,才能为孩子入户口。
  • 在亲子鉴定确认为非婚生子后,法院除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还会应当事人的要求作出以下的判决 :
    1、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由女方承担子女的抚育费。当亲子鉴定一旦证实子女非男方所在,丈夫就没有义务负担非婚生子女的抚育费。
    其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女方及承担。
    2、女方承担男方一定数额的精神赔偿金。《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而女方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保持性关系,生育非婚生子女。
    此行为不仅违法,且违反社会公德,无异给男方带来重大的精神损害。女方应依法予以损害赔偿
    3、女方应返还男方原所承担的子女抚养费。对男方已经付出的抚养费应当酌情返还。
    对于返还多少,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具体数目应根据女方的偿还能力及男方的收入抚养情况而定。
  • 进行亲子鉴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进行亲子鉴定首先要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然后必须有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的意思表示。具体内容下文为你介绍。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亲子鉴定,是指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夫妻双方或一方对其所生子女的血亲关系存在异议,即夫妻双方或一方认为其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表示怀疑,而向人民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出要求对父母与其子女有否血亲关系的一种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条件: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是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  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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