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诸位刑事辩护律师好,如今男性要与我离异,人们这里边监动迁,全部户籍都己冻洁,如今我的户籍回不上原来户口所在地,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4-10 17:1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这里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做一般的介绍。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
    (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
    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办理即可。
  • 对于离婚到哪里进行办理,这要看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诉讼离婚可到被告的住所地,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地的法院,有经常居住地的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办理暂住证满一年的所在地。
  •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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