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汽车让汽车贷款公司的人们走了,说要把逾期的钱还给汽车,我回来了,他们没有给汽车,说我违约,要终止合同,让我把所有的钱还给汽车,我该怎么办?

2020-04-10 16:5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是你的重要证据,除此之外,建议最好在起诉之前保存好其他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
    2、确定管辖法院,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涉及不动产的在 不动产所在地,除此之外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则上为管辖法院;
    3、拟好起诉状,带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诉讼费到管辖法院立案,等待开庭。如果对方有逃避债务的嫌疑,你可以在立案时采取诉讼保全;
    4、在规定的时间到法院开庭,如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打中级法院上诉。当然整个过程中,你都可以视情况和对方调解。
    以上为大体的流程,供你参考,根据个案情况会有所调整。
  • 车贷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逾期违约责任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原则是“没约定,就法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没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则出卖人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要求买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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