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处一年后在男性办了喜宴.女性一拖着不愿打结婚证.有一年多了.如今又不同意了.办喜宴的情况下要了结婚礼金.那里来啦很多人.三金哪些的.消磨.全是按女性规定.女性家盖房在男性借走钱.均没借据.不便问一下t这可以用法律法规维护保养利益吗

妇幼权益
2020-04-10 14:1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到的礼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没有办理结婚证所生子女为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双方协议解决,原则是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的20%--30%,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可以起诉的,去包工头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如果还是不能联系到他,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之后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冻结银行卡、扣划等方式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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