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盆友向我亲戚借钱,贷款利息1.5分,上年3月就取走了,上年9月我亲朋好友家中出事了就刚开始需要钱,一直到如今也没送完,2019年9月重新打过借据说明9月30号以前结清,可如今一个礼拜如何都联络不了贷款人,进家找也没有,我想问一下我能提起诉讼吗?

2020-04-10 14:1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不偿还或者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起诉担保人,所以,就不能只起诉担保人。
    而在连带保证中,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不偿还的时候,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如不履行担保责任,可以只起诉担保人。
  • 你好,既然及在借款合同中当了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不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起诉你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会判决你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就可能要承担全部债务也就可能会涉及财产的执行。
    当然作为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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