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我准备在人们县里买一套小产权房子,但卖家连集体用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也没有,这类房屋能购买吗?假如买下得话,我需要申请办理什么办理手续呢,我需要取得什么证实这房屋就是我买的的有关证实呢,假如之后这一房屋要动迁或什么的话,我可以取得拆迁补偿安置费吗?感谢!

拆迁补偿
2020-04-10 13:0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可以进行交易,但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连云港小产权房拆迁补偿2017的政策如下:“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由于产权不完善,所以价格便宜,为了很多暂取这点蝇头小利,很多购房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解读,国土部严禁登记发证。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1、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2、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
    3、在仅能处理使用权时,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并允许当事人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权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进行折价补偿,房屋折价时可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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