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个离婚,主要原因是一个外面找一个女人,但是我和他16年后,他什么都没赚,房子和钱,我家里有胃病,我只是想请他在离婚前给我钱治病,如果不起诉,法律可以管理吗?

离婚
2020-04-10 10:3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离婚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则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离婚主张的。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如果一方的无理取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重婚罪的一方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服刑阶段,另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要以重婚为离婚理由的,必须是在法院认定重婚的情况下才成立。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
    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