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夫的父母向他人保证,保证对方不还钱,父母可以贷款买房子吗?

2020-04-10 06:5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购买房子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给开发商,然后贷款人每月按时还款给银行的一个过程,如果贷款人不还款的话会出现如下的情况:
    征信会进入黑名单,因为不还款的话在个人征信报上上就会显示逾期信息,逾期信息过多的话就会导致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以后办理贷款就很难了;
    逾期超过三个月银行就会打电话催收了,如果还是不还的话银行就会起诉贷款人;
    起诉后银行会查封房子,如果还是不还钱的话法院就会把房子判给银行然后进行拍卖;
    拍卖后剩下的钱给贷款人,如果拍卖价格还不清贷款额的话也没关系,债务就算清了;
  • 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抵押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借款人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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