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孩子6岁未婚生子,现在要交多少罚金?

2020-04-09 11:5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 超生罚款计算: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对未到生育年龄而又未婚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加收一年的罚款。如女方20岁才到结婚年龄,但是16岁就生孩子了,就是要多收4年的罚款。
    (二)依法结婚后未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按本人2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 到当地公安局去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办理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内容如下: 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具体请看: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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