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个朋友借给我钱。 不是一次借,而是累积了好几次,也没有借过。 现在借的东西如何具有法律效力?

2020-04-08 22:3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 借条是用来正式借款事实的凭据,当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只需要简单向法官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不需要详细地证明。
  •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