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日前宣布,在上海动迁安置房取得房地产票据并获准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进行转让、抵押、交易类行为。 能否理解3年内的交易行为无效,买卖双方签订协议,3年后再次转让户籍的协议也无效。

票据纠纷
2020-04-08 17: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各地的法院判决不一,参考如下
    (一)合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同村村民)之间转让。
    2、对于向外村村民以及城镇居民出售的行为,分析参考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辆的运营中获得利益,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因此,车辆转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而应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
  • 例如: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由上可知:国有资产流标三次后理论上是不能协议转让的。任何国有资产转让都要评估,公开拍卖。协议转让要到省级以上国资委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