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提出离婚,我不同意,毕竟十年了,两个孩子,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8-09-18 17: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对于孩子的问题,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 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最长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