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劳动仲裁申请执行多久?

仲裁
2020-04-08 14:2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交通事故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赔偿,可否进行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应当由事故责任方依法进行事故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依法进行赔偿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身亲强制执行。
      对方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具体的规定为:   
    1、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联合国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