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好的。 我退休了。 假期没有结束的话我会结算的

2020-04-08 14:2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a、我国新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b、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 1 去你以前的地方社保局,拿一张转移社保的单子,填好,拿到现在地方的社保局办理接受的手续。
    2 中间因为医保是不需要转移的,所以相关人员会当面给你结算清楚,医保有多少余额他会让你存入多少钱到社保人员名誉下的任何银行卡,拿银行小票到社保局换取现金。
    3 手续办好后,再拿着手续原件交到以前的社保局,剩下的就不需要你自己办理了,社保公司会帮你处理好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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