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10年了,女性户籍还没有转移到男性户籍上,现在能转移户籍吗?

2020-04-08 13:1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民办理离婚以后,若配偶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下,户籍所在地户主是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夫妻的离婚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把其办理迁出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1、女方户口的迁入,在两种情况下会影响到您。一是若您的房屋有动迁的可能,女方户口迁入可能会对日后动迁利益的分配造成影响;二是若日后您的房屋出售,因房屋内有户口未清空,买受人对此有异议,从而影响房屋的出售。
    2、您可制定相关的协议来对女方户口的迁入进行约束。如协议约定若日后离婚,女方户口需在离婚后一个月内迁出,逾期将每月支付叁仟元的违约金;或若房屋买卖的,女方户口需在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迁出,逾期将每月支付叁仟元的违约金。
  • 其实无户口虽被推定为常驻机构住人口,但却非中国公民,只能称为公民,所以中国规定的部分中国公司享有的权利,无户口人士是无法享有的。如选举权等。
    无权利也就谈不到保护。
    但人生来具有的生存、财产权等权利,不论有无户口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户口的人当然也受法律的保护。但没有户口,在就业、对其适用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方面会有很多不便。
    没有户口的人应该及时申报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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