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签劳动合同。 然后,上司把我调到别的地方,调到别的单位工作,认为工作时间不合适所以拒绝了。 然后,他告诉了我最后一天,把银行卡交给了财务部。 我在那里一个多月没领过工资。 再过三天也付不起工资。 然后,老员工说我工资落后了。 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8 12:4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下列法条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要求对方要么支付工资,要么打欠条,然后仲裁,没合同没关系的,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可,可以找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
  • 向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请求支付工资,但是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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