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孤儿院收养小孩,可是我的状况不清楚可不可以,我丈夫是离婚的有一子,之前是招亲到女性家,小孩子跟他娘姓,从离婚后她妻子就不许小孩子和他碰面,这十几年没什么联络,我就是头婚,因人体缘故不可以抚养,像人们这样的事情能够收留吗?

离婚
2020-04-08 12:4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单方起诉离婚,一般受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会判决离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
    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年龄、自主意愿、男女双方生育能力、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10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主要考虑孩子的自主意愿。
    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有按月支付和一次性支付两种形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数额一般在支付方每月收入的20~30%之间;一次性支付则是一次性支付完孩子18岁以前的所有抚养费。
    抚养费方面双方可以协商数额,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中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原因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