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与丈夫生有一个闺女,离婚调解时给了男性养育,如今再结婚后要办准生证要填以前那小孩子的身份证号可丈夫家的人如今不想要出示帮我我该用哪种方法能查出我以前小孩子的身份证号呢?

离婚
2020-04-08 01:0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
    再婚准生证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请看如下说明:
    (一) 本人申请,并填写《生养一孩声请表》(必需钢笔填写);
    (二) 伉俪双人照一张;
    (三) 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审查核定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团身子骨儿检查查核对于核准后,发给《生养二孩声请表》;
    (四) 成婚证;
    (五) 两边户口薄;
    (六) 妇孺的身体健康;
    (七) 乡(镇)、街道服务处一孩生养证报批小组核实际证明实、证件后,切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养证》;
    (八) 《生养二孩声请表》填写好后交男性以及女孩两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计生办审查核定,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地契元逐级刊在报纸上报批;(必需钢笔填写);
    (九) 代孕有身5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养证报批小组发给《二孩生养证》;领证须出具的证实质料如次(原件以及拷贝件各一套):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成婚证、孕检证实(未领取《生养二孩声请表》前不克不及代孕有身);二婚匹俦带仳离证或者仳离讯断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子带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判定小组判定表;独生子女方庭小孩灭亡的带灭亡证实以及派出所证实;无子女,依法抱养1个孩子的带成套抱养证实,代孕有身5个月后,领《儿孩生养证》时须带人口生育证明;
    (十) 声请人携以下证实、证件,报乡(镇)、街道服务处计生办报批;
    (十一)伉俪两边地点村(居)委会或者单元在《生养一孩声请表》上签订理论并加计生办公章;
    综上只是对再婚准生证的简单概括说明,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夫妻想要自己的孩子,建议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因为根据具体妇孺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帮助您解决疑问。
  • 国家和各地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和准生证,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如果当事人是生育三孩子女,可以在生育子女之前,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三孩子女的准生证。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
    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