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用手机提交的离职申请,上司没有批准,而且延期到下个月末,还在取得试用期,如果公司的离职申请中明确记载了提前一周申请试用期的话,可以自己写书面辞呈提前三天向主管提交,主管没有批准,可以在第四天去吗

2020-04-07 19:1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选择递交书面的辞职通知书,并注意保存递交的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录像等方式。递交30日后(试用期3日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辞职不批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公司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除了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继外,公司有义务为劳动者结算全部工资。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 劳动者假期结束后就不上班了,属于自离。试用期劳动者申请离职,应当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离职是正常离职。(也可以双方协商,按照协商结果离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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