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回迁房按置协议书是四个人口数量,后获得的动迁买了房屋,备案在其中之一姓名,这房屋是不是就该归属于这一人了?還是说依然是四个人常有市场份额?四个人常有市场份额,能否规定产证加名?感谢!

其它
2020-04-07 09:3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房屋产权登记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是登记管理主体,二是登记管理内容。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
      
    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式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
    (二)登记管理行为内容方面:
      
    1.证件不齐全,确权证据链脱节。
      
    2.证件虚假。如伪证件的,有仅提交复印件而未经与原件校验的,有出证单位失误以致与事实不相符的。
      
    3.证件无效。
  • 拆迁安置房买卖费用

    买方卖方

    契税:总价*
    1.5%

    印花税:总价*
    0.05% 总价*
    0.05%

    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 3*平方数

    拆迁安置方:总价*4%

    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印花版税5/件

    房屋登记费80元/件

    工本费10/件

    通告费(境外人士)200/件

    (通过中介)

    中介费:成交价*1% 成交价*
    1.5%

    过户代办费:200元 200元

    按揭代办:400 水电过户200

    评估费:评估价*
    0.44%

    他项权证190

    营业税。5年内出售
    5.55%

    个人所得税总价*
    1.5%

    高档住宅:总价*3%

    高档住宅增值部分5年后出售也要交
    5.55%的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