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做了三年,刚进企业表示6个月试岗之后签宣布劳动合同书,之后就一直托着不签,之后要我签非日制合同书,做全日制教育工作中,每6个月签一次,还不给上社保,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能够觉得非日制合同无效,规定企业赔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6 22:3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
    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
    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法定无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一旦出现,则合同无效。各国的保险法通常都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保险合同无效。
    (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
    (2)恶意的重复保险。
    (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
    (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制。
    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根据不同的范围来划分,无效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两种。
    全部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全部不发生效力,以上讲的那几种情况就属于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是指保险合同中仅有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但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
    又如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与保单所填写的不符(只要没有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保险年龄的限度),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给付保险金额,这也是部分无效。
    3.自始无效与失效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中,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也应遵守这一总的指导原则,本金的返还没有争议。
  • 租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包括:
    房屋装饰装修费(不能拆除或不易拆除部分);已经支付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
    间接损失理解不同,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也不一样。
    比如可以要求,合同未履行期间经营利润损失。但也有观点认为以后经营期间的利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租房者完全可以另租房子继续经营,所以这个损失并非解除房租方直接造成的。
    解除房租当期市场房租价格与合同租金的差价,当然只在差价为正数的时候有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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