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年初签订了一份修改合同,合同只是他没有手印,房子是我们夫妻共同的,我不批准那份装修合同,想退款,好吗?

2020-04-06 09: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装修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合同主体要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8、争议解决办法等。
  •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法律对应当在交定金后多少天内签合同没有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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