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邻居八十岁老座公交车回家了,道上将会一些晃动,下车时后手腿就走不上路了。下午就要了医院门诊去医院医治以后回家能离开了,可是走的慢不太利落。老婆婆慢慢的走,来到邻大门口的情况下,邻居有两小孩子,一个四岁,一个两岁。两小孩子啪啪这邻居夫人,紧抱了老婆婆的腿。造成老婆婆跌倒住院治疗。我想问一下这义务如何分?

2020-04-06 06:0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如果是由于地面湿滑或者院方制造的障碍物摔倒骨折的,院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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