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企业以前因为虚假宣传,因此遭受了工商管理局的一些惩罚,还受了处罚,如今由于人们企业将会会因涉嫌到知识产权侵权,因此要想了解一下哪些称为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集中度与彻底市场竞争,市场集中度的差别和联络关键反映在哪一方面?

2020-04-05 19:0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 条规定: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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