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在2008年上了一个月的班后离开了电子工厂却没有离开。我现在可以取消了吗?
-
1、申请离职(向主管部门申请)的申请书;申请内容需符合离职条件;
2、申批通过(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3、移交工作(向单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并通过审查认可;签定移交清单(工作单位办理)。
4、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社保局办理);
5、如在公司或单位住宿;需办理离厂手续。获得放行认可;
6、如公司或单位机要部门、岗位还需签订离职后的保密协议;
7、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
8、根据自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离职、离别形式。(如感谢、茶话、宴请等);
9、国家机关和单位还需办理人事档案调离手续;一般带户口、高学历、高职称的职工则一般将人事档案调往人才市场;
10、如有接收单位,可直接申请调往新入职单位。一般在劳动人市局(指定的人才市场办理)。
-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
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4、如果
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
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是不能不让劳动者离职的。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当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并不得克扣工资。如果你履行了法定义务,公司仍然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向公司讨要薪水。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