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为我和其他人签了房地产协议,房子为我的名字,我不愿意,而我的父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签了其他人,对方表示不同意,后来父母和另一方的案子,为了不让难的父母,我说同意协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020-04-05 12:4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你所说你们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均等分配。

  • 1、父母在世的,其房屋分配,由他们自行决定。兄弟之间无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分配。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2、父母愿意给谁的,可以直接口头或者书面与某人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不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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