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因为上次在KTV吵架而在派出所被关了24小时,之后出来了。 本月过去了,听说要被拘留。 以前,我叔叔是受害者,没有插手。 这样也会被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20-04-05 12:2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打架被刑事拘留:
    1、侦查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将公民刑事拘留,意味着侦查机关认为该公民涉嫌犯罪。家属可以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看到刑事拘留的时间、涉嫌的罪名、关押的地点、执行的机关。
    2、公民被刑事拘留,应该重视,刑事拘留不像行政拘留,若干天就出来,接下来很可能是转为逮捕,一旦转为逮捕,将长期羁押。
    3、公民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可以做两方面的工作:
    一、送些贴身衣物到看守所,通过看守所转交;
    二、寻求法律帮助。
  •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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