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结婚,二十年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没有结婚证书的她这几年一直对我的父母没有不好的夫妻之间的感情。 这样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2020-04-05 11:09: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无力偿还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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