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都是农村户口,我妹妹一个,不是市。 现在我有一个男孩,六岁了。 我今年32岁,你想要次子吗?

2020-04-05 11:09: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办理二孩的登记手续,需要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
    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 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 1、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
    超生)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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