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方与承包方签了合同书,招标方要承包方找工人到施工工地干活儿,承包方这里职工负伤了,是工伤事故了,可是协议书上写了承包方找的人负伤与不相干,这伤协议书只能签字,算合理吗?职工负伤花费有那方出,承包方仅仅 干活儿主管的,而招标方是本人老板,招标方说沒有企业的,沒有企业的协议书算术吗?招标方上边的招标方有企业,承包方这里职工负伤有那方赔付?

2020-04-05 09:40: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初诊证明和病历资料等。 申请工伤鉴定的应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及相关诊疗资料等。
  • 以调解协议书为例,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必须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 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1、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鑫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