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婚姻介绍所遇到一个女人,她的注册婚姻要求2万美元。我给她钱后该怎么办?

2020-04-05 07:2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登记结婚,那就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涉外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通过公告方式送达。 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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