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一个女人在结婚前隐藏了精神疾病,她能够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0-04-05 02:4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常情况下,依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未治好前是不宜结婚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婚姻自主,在不隐瞒不欺骗,对方自觉自愿的情况下,特别是不常犯病且病情不严重的,是可以结婚的。
    但是隐瞒婚前病史并且婚后尚未治愈,如果另一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这一做法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又想反悔的。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去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女方婚前隐瞒病情的行为属于过错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多分割一些财产。并且无需承担医疗费,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即可,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
    同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