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9月份从别人手里转过来的铺子,转让费52000.。房租每年18000,每年7月份交房租,今年7月份到期。当时我转的时候房东就说过要涨但他说了人家多少他就收多少。俗称:随行就市。合同是一签3年.我才转的铺子。现在房东通知我今年要涨到30000一年。我当然不肯。《补:我可以告他欺诈??》但是房东说我不同意可以不做。退给他。我肯定不同意啊,我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经历。怎么可能就这样算了,,现在我想大家求助一下。我该怎么维权?。如果我不同意房东涨价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我转让的费用和装修的费用?房东说我也可转,只要人家同意张到30000万一年,他不管我。他说的都是废话。还有就是和我同一个地方的商铺人家房租费都才15000-18000.不等。我想问房东这样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如果我和房东谈不好我应该找那些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个事情。我投资这个店我可是花了我5年得辛辛苦苦的积蓄。我想不通哈。

2018-09-18 03:3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客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而对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又有一定价值,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在清点财物时,还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从而腾空房屋以出租。
    为维护自身权益,房主可以事先做以下几点保障:
    1、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需要对类似“人走了,东西还在”等情况的处理作出相应约定。
    2、应认真仔细核实承租人的身份,留下其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便日后需要时查询。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以预防承租人的恶意欠费,或者租期届满却赖着不搬等。
  • 如果在合同租赁期间,房租涨了一半,房东这种行为违法,构成违约,按合同履行呗,只要合同对租金的约定明确,房东就没有涨价的理由。如果不同意,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起诉
  •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时,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达成由承租人以租金支付修缮费用,同时承租人免交一定租金的协议。
    否则,出租人有权依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