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6月,我们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公司租用B公司的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租期为二年,押金为5万元,约定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就可以退还押金。2011年7月,合同期满后我们公司与B公司结清一切费用,不再继续经营,但B公司一直找借口推托不退还押金。请问,我们公司应如何处理?

2018-09-17 23:3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想提前退租,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根据上述讲到的退还押金的情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和房东协商后,扔拒退押金的,涉及金额有比较大,可以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 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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