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老公非得让我要去法院起诉他离异,人们三观不合,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20-04-04 16:2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可参考下面给出的格式。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 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出现的最多的一个词。但是这个词是无法用肉眼看得见,也无法摸得着,感情完全是精神的东西,感情的破裂不像茶壶水杯破裂一样,能够直接看到。所以感情破裂就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事实作为证明,来证明感情破裂。
    所以法律初步做了一些规定,来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感情破裂是目前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判断感情破裂主要是: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