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房子开超市,当时签了5年的合同,第一年是分两次付房租的,但是半年后我手头没有足够的钱交房租,然后跟房东口头约定半个月一付,可是两个月之后房东说要转租给别人,让我们走,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支付的5千元押金房东也把它当作违约金扣掉了,您说,这样合法么?

2018-09-17 21:5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一般市面上常见的是:“押一付三,押一付一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你好,转租出去后押金找谁要首先应该看合同有无相关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跟房东、第三方协商,看押金如何退还。
    房屋转租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转租的期限不成超过出租人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
    第二,如果出租人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禁止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
    第三,转租房屋租金的数额,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时间。
    第四,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是需要支付保证金等。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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