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约未到期,房东依租赁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並赔偿两个月租金。房客可以拒绝搬走吗?2015.03.08刚签的约

2018-09-17 20:5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都会明确规定,若是在合同未到期时房东终止合同,房东要负全部责任并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给购房者。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双方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又或者,一方有解除租赁合同意愿,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强行将租赁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承租人逾期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但拒绝更换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出租方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没有赔偿,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通知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1、租赁合同继续延续到新房东,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2、承租人不搬的话需要打一个排除妨碍的诉讼,以为你将来的行为做好准备。
    3、合同到期后,拿到排除妨碍的判决书,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到场做好记录。
    4、不打官司的话你就直接破门而入,把他的东西搬出来。但你要拍好录像并防止以后他起诉有有什么财物丢失了。
    5、不用准备什么材料,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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