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丈夫结婚六年,一直在家里带小新,现在丈夫提出离婚,他有三家,还有他的名字存款,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离婚
2020-04-04 11:1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存款进行处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一、该笔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为结婚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离婚时一方将自己名下婚前的存款转移出去的,不能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提出权利主张。
    二、对存款的处理不合理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存款直接汇给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父母、兄弟姐妹取得这笔存款并没有合法的理由,同时使得夫妻中的另一方遭受损害,父母、兄弟姐妹取得的存款属于不当得利。
  •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最重要的就是法定的“过错情形”,根据婚姻法规定,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只要有上面四种情况之一并满足其他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