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财产,父母死亡,兄弟死亡,外国嫂子,每年都要收房租。我们的姐妹已经结婚。如果房子被拆毁,我们的姐妹没有资格?如果财产的名字是兄弟,我们能继承吗?

2020-04-03 22:5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房产的条件是什么,问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子女不能继承父母遗产主要有以下情形:
     
    1.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

    2.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
     
    3.子女被剥夺继承权。若子女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虐待、遗弃被继承人等情形,依照法律规定是要被剥夺继承权的。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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