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在外地买了我家,没有户籍,有房间的照片。 能弥补转动吗? 你要偿还吗? 如果有的话,怎么补偿? 给楼?按什么标准?房子大小还是人口?

2020-04-03 21:2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的全名为《房屋所有权证》,房照是日常口头表述语;还有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的凭证。房贷不还2个月的话银行就会进行催收。如果经过催收后仍不还款,银行就会起诉业主。
    如果业主没有资金还款,银行就会拍卖房屋,房屋拍卖之后所得资金优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可以归还给业主。如果拍卖金额不足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仍可向业主追讨债务。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办法》规定的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 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登记结婚。根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证明为: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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