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租的现场没有过期。 房东想收回。 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

2020-04-03 21:2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不对,要看你与原承租人转租时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
    如果是经房东同意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房东的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是未经房东同意的擅自转租,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只能找原承租人要。
  • 可以要求继续租住这个房子。
  • 你好,不需要搬走的,合同到期再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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