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另一个人拖欠他的工资,然后拿他的东西做抵押,如果他在工资付清后还东西,那算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03 17:0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本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现在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违法了本法以及劳动法的规定。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工资抵押借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额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期限期限不超过借款人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利率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不变;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借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应按新的法定利率确定。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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