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无锡买了一间二手房委托代理商业务合同,合同的内容是,乙方委托C方用17万笔交易贷款和中介服务费得到很多财产卡,最后我发现代理费和预算支付的代理费和个人所得税9000没有支付中介退款?

2020-04-03 13:19: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具体的比例,根据你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或相关规定划分。
  •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
    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
    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
    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
    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
    1.9%交纳,其它不变。
  • 中介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作用,他们的收入都是从业主的原有房价里扣除的,不会在在客户上面多加一分钱的。这个你放心。还有一个,在你不懂房产行情的情况下,容易被坑。中介虽说是中介,但很专业,绝不会出现让客户被坑的现象。
    还有一个,若是你想买的房子,跟中介有联系,那么是和中介签订了协议的,即使你找到业主,那么业主也不会和你直接谈的,因为业主会违约!

  •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①房屋的权属情况;

    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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