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中没满一年,有签订合同,可是合同无效。薪水一直未按时派发,四月份薪水应当在5月25到账,迄今未派发彻底。企业沒有得出实际的延迟时间期,一拖再拖。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

2020-04-03 10:5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定的财产不登记,信托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信托财产主要是:①按《担保法》第41条规定的抵押财产(出让或划拔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航空器、船舶、车辆、林木等)。
    ②为使用外资贷款国家机关提供担保而进行的转贷款。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公司股权进行的出质登记。④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等等。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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