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个人出租车司机,订了一辆个人车主的出租车5年,存款4万元,月租4000元,现在因为竞争激烈的网络车,出租车收入正在下降,两个月的租金3000元,老板说月底,如果不加上违约,存款,回车,请问出租车市场不坏,不是我个人的原因,这可能是违约吗?

2020-04-02 13:3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下,提前收回出租的房屋,可以认定其违反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
  •   合同到期,一般可采取电话催促的方式。 如果拖的太久,租车公司态度恶劣,可以投诉到当地的运管部门。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车中乘客违约的情形如下:乘坐出租车,在上车后,当司机知晓目的地并载乘客前往目的地之时,乘客和司机之间已经成立了交通承运合同。司机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后,司机义务履行完毕,乘客不付钱就是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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