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国有煤矿女工,2008年9月从事再充电,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工作(有毒有害),单位还给我三份保险和一份黄金,现在煤矿倒闭,给我们一次性购买,现在44岁,请我能退还或(保险)吗?

2020-04-02 12:4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毒有害工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同其他一般工种一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不管是不是特殊工资,因为薪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当事人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甲等——极度危害 2.0元;乙等——高度危害 1.5元;丙等——中度危害 1.2元;丁等——轻度危害 0.9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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