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九年在一起,有一个孩子八年,是一个事实上的婚姻?如果你想分手应该做什么,对方说必须签约,不签约我嫁给别人,也再起诉我。

2020-04-02 12:3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费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人认为,分手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也是他自愿支付的,如果双方之前就支付分手费签订了一份协议应该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形式来处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分手费是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不应当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且这种民间风俗有悖于社会道德准则,即便是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不应当予以支持。
      分手费是一种新时代的产物,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一方为了偿还自己的“情感之债”,弥补对方的“情感伤害”,以寻求心理平衡,而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或双方协商约定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 1.结婚不成,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2.你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同居期间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男女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了,不受法律保护。 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吧,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祝你好运!
  • 有结婚证就算“法定婚姻”,也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此外,如果是没有结婚证的,要看你们在一起的时间。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一般算非婚同居。
    另外,不论是“法定婚姻”,还是“事实婚姻”,甚至是“非婚同居”,有子女的,在子女未成年前离婚/分手,都必须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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