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这大公路开了家早餐店,现已经营3个月,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直办不下来,主因是没有下水道无法排水,现工商局下了通知单整改,否则关门。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与房东之间存在的矛盾。当初租店时他隐瞒了他是二房东,还欺骗承认是他买下来了,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没问题,我办不到则他会帮我办到,(我有通话录音作证)。而现在排水的问题我认为是房东的问题,他认为是我经营方面的问题,是我的事与他无关。我面临随时关门,所以这个月我不想预交房租,什么时候解决了排水问题我什么时候交房租,或者满一个月了还未封门我再把租金交上。请问:这是谁的责任?排水是否就应该房东负责?他这算不算商业诈骗?谢谢!

2018-09-17 09:0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到工商所办理,而是要到区工商办理。工商所只是对办理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最后批准发照要由工商局进行。  办照程序:
    1、确定场地(营业地址);
    2、筹集资金(注册资金);3 、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申请;
    4、验资(到工商局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5、领取执照;
    6、凭执照刻公章;
    7、凭执照和公章办理银行帐号;
    8、凭执照申请税务登记。实际上到第5步,即领取执照后就可以开业了。需要的费用主要是办照和验资的手续费。
  •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时,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达成由承租人以租金支付修缮费用,同时承租人免交一定租金的协议。
    否则,出租人有权依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许可证办理需什么材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文件  
    1、《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2、《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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