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婆2016年过年的时候问我让我去她家里,我当时说我没钱了,等过完年拿了工资在去,她当时也没说什么,在大年初一哭着喊着说自己同学死了,要回去,我爸打电话给她爸问有没有这件事,她爸当时说没有这件事,当时也没车没走成,初二时要带着孩子回去,我爸心疼孩子就说天气冷,让孩子吃完饭再走,她不同意,和我父母吵了起来,我当时去给我老爷拜年去了,我回去时候就看到我爸很生气,就把孩子抱了起来,她生气从我父母那里回到家里,我父母让我去看下她,下午还有车回去,当我去看下她的时候,她自己租车走了,我打电话她也不接,信息也不回。从她走到现在五个多月一直没往家里打过电话,在这期间我父母加上我也给她打过电话,都打不通,也打过她父母的电话,她父母不接。这几天突然说让我回家把离婚手续办了,我说行,我要两个孩子,她也同意我的请求,我的两个孩子是双胞胎,已经3岁11天了,可她又说要起诉我,争孩子扶养权,还说离婚是为了孩子好,我在外面打工,虽然工资不高,但每个月多多少少的存些钱,她在她妈那里,也不工作,我想问下,到了真正到打官司的时候,我要两个孩子的扶养权大不大,孩子会怎么判

离婚
2018-09-17 08: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